是指驾驶人由于交通违法等原因造成的驾驶证被公安机关依法暂扣、注销、吊销,从而失去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
2月9日,阳东交警大队查获一起“失驾”人员驾驶套牌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近期,阳东交警大队发现一辆号牌为粤QFxxx1的小车存在涉嫌套牌交通违法行为,遂成立工作专班对该车进行布控查处。通过多方研判、深度分析车辆行踪路径,于2月9日下午成功查获粤QFxxx1套牌车。
经核查,驾驶人利某某多年前因轻信他人借驾驶证给朋友扣分,结果驾驶证被扣了12分造成驾驶证被公告停用。去年驾驶证到期换证,但是经过多次科目一考试,都未能顺利恢复驾驶资格。
两个多月前,他从二手车行购入这辆车,因自己处于“失驾”状态,于是把以前一辆报废面包车的号牌安装上去便上路行驶,以为可以逃避法律制裁。
最终,交警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例,对利某某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计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罚65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汽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1500元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面对严厉的处罚,利某某感到懊悔不已,“失驾”期间抱有侥幸心理违法上路,最终只能换来法律的严惩。
今后,阳江公安交警将继续加大对假牌、套牌、失驾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希望广大驾驶人不要心存侥幸,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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