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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今起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浏览: 1365 次 来源:网友供稿

  大皖新闻讯记者2月29日从蚌埠市安委办获悉,为深刻汲取江苏南京“2•23”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火灾防范工作,从即日起至6月底,该市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划和配套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

  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应当配备干粉灭火器、简易喷淋等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等十五项具体内容。

  各县区要组织乡镇(街道)、村(居)、 物业企业对居民小区、城中村、背街小巷等进行全面摸排,摸清电动自行车停放点和充电设施基本情况,按照“一区一策 ”的原则制定治理方案。

  3月10日至 5月底,各县区要以小区为单位,摸清非机动车保有量。在建小区按要求建设非机动车停放点和充电设施。已建成有物业的小区和有主管单位的居民楼,要督促物业和主管单位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没有物业和主管单位的老旧小区,以及城中村、背街小巷等场所,由属地政府兜底。

  此外,各县区要组织住建、消防、应急、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检查,聚焦老旧小区、城中村、背街小巷等重点场所,重点查处非机动车在住宅内充电或私拉电线充电、占据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进入载人电梯等违法违规行为。

  6月底前,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专项治理工作成效。督促指导物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并探索非机动车智能充电桩试点和便民电价政策。对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城中村、背街小巷等场所,各县区要结合实际,采取委托管理、第三方购买服务等方式指定单位履行物业职责,消除管理和服务盲区。

  专项整治期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将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敲门行动”。对缺乏充电场所导致飞线充电的,开展便民服务,引导居民就近充电;对发现有飞线充电行为但没有占据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以教育劝导为主,并发动亲友、邻居和业委会共同监督;对多次不听劝阻的,向基层消防站所、公安派出所举报,也可通过 12350 热线进行举报;对在住宅内充电、占据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进入载人电梯等行为的,要坚决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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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禁在居民住宅楼内的公共门厅、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影响人员疏散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充电;

  亳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就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相关事项发布公告。

  在高层民用建筑内存在上述行为,拒不改正的,将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合肥市房产局下发通知,要求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各地督促物业企业加强日常巡查,对私拉乱接、“飞线”充电或在住宅内充电的,要及时劝阻制止,劝阻无效的,应当果断向属地和公安部门报告。

  消防救援人员推断,刘某的电动自行车电池在楼下充不进去电,是因为智能充电桩检测到电池已经出现故障,故自动切断电源,致使电池无法在充电桩进行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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