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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阿甘正传插曲网友会有什么评论?

浏览: 1365 次 来源:网友供稿

  乐居买房讯 2 月 23 日,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向全行业发起 保交楼 行动倡议后,社会各界反响热烈。多个省、市房协积极响应,多家品牌房企签约加入。乐居开通服务热线,旨在为遇到交付难题的购房者答疑解惑。

  时值 315 消费者权益日,为更好响应 保交楼 要求,乐居近期从几个购房者普遍关切的问题出发,邀请专业律师进行解答,并提出可行性高、专业性强的意见建议。

  郑州一业主购买了鑫苑国际新城五号院的商品房,目前已经烂尾两年,眼看交房无望,该业主想咨询法律人士,是否可以与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并退房退款,以及此举将会对他造成什么损失。

  A:如退房,需与开发商协议一致,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签订解除协议,明确开发商限期退回业主已经支付的首付款,并代业主向银行付清贷款(如有),业主配合开发商进行网签备案注销等。

  若开发商不同意退房,业主可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争议解决条款,向法院起诉或向约定仲裁委提起仲裁,以开发商逾期交房为由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若经协商,开发商不同意退房,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退房,但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业主解除合同条款(则业主不享有 约定解除权 ),则业主需要根据《民法典》第 563 条规定的 法定解除权 解除合同,举证难度加大。

  开发商未按照解除协议的约定或法院判决 / 仲裁委裁决退还购房款,则后续可能需要就解除协议起诉,或就退房的判决 / 仲裁裁决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付出的时间及金钱成本较高。

  目前, 保交楼 行动倡议仍在进行中,后续还将有各省市房协及品牌房企、楼盘项目不断加入。广大用户如在购房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热线 进行反馈,获得专业律师解答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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