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打电话从华侨路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厅咨询获悉,从2021年5月10日起,南京限售政策从“新购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满3年”调整为“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满3年”即可上市交易。
而且该政策追溯以往,即2017年5月14日至今,所有的预售商品均按合同备案时间三年限售。不用再等到交付办理产权证后才开始计算(期房2年+限售3年),缩短了交易时间。
另外,交易税费认定时间仍以产权证办理时间为准。如果不满2年,要缴纳增值税及附加全额(5.3%+1%)
那么后期会不会实现全面取消限售?或者是税费计算周期也是以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时间计算呢?期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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