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岁末,群众聚会聚餐、外出购物、娱乐等活动增多,人流、车流增加,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多发、频发,为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近日,耒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夜查酒驾整治行动和拒绝酒醉驾宣传活动,全力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行动期间,耒阳交警根据辖区交通情况,在辖区重点时段、路段设置执勤点,采取动态巡逻和定点查处相结合方式,充分利用酒精测试仪、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对过往驾驶人和车辆进行逐一检查,加大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飙车炸街、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
与此同时,为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酒驾的宣传氛围,减少涉酒交通事故,耒阳交警深入酒吧、社区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面对面宣讲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让群众“看得见、容易懂、记得住”,提醒群众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驾乘车辆请系好安全带,骑乘摩托车电动车请佩戴好安全头盔。并倡导广大群众要监督周围的亲人、朋友不要酒后驾车,珍爱生命,远离酒驾。
2025年1月5日20时30分许,伍某驾驶湘D*20**小型轿车,沿蔡池路由西往东行驶至聂洲部队前路段时,因其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耒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120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后将其带至医院依法提取血样取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酒后的人对光、声反应的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安全间距与行车速度,不能准确接收和处理路面上的交通信息。
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就会导致视力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8%,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
喝酒的人,大都觉得少喝点,或者自我感觉“良好”就没事,其实不然。喝酒后,在酒精刺激下,感情易冲动,胆量增大,过高估计自己,具有冒险倾向,对周围人的劝告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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