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三名杀人恶少难逃法网,“未成年”犯罪已被最高检核准追诉刑责。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数据,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7万人,不捕3.8万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9.7万人,其中构成犯罪的不满16岁未成年人约1万人。这些数据表明,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是一个迫在眉睫的社会问题。
自邯郸三名初一学生合伙残忍杀害同学案发生后,全社会都在热议未成年人犯罪该不该追诉其刑事责任,甚至死刑的话题。其实早在邯郸三名初一学生合伙杀害同学案发生之前,还有一个未成年人杀人的类似案件。2022年9月25日,甘肃定西通渭县一名13岁男孩,将邻居一名年仅8岁的女童杀害,并抛尸于村外林地中。据媒体报道,女童的身体多处刀伤,腹部被划开,裤子被脱到脚踝处,尸体被侮辱。案件已经发生快两年了,但舆论关注度并不高,这次之所以重回公众视野,无疑是受到了邯郸事件的影响。
邯郸三名初一学生合伙杀害同学,要求对凶手绳之以法,处以极刑的呼声特别高涨。提出“未成年人”不是犯罪后逃避刑责,更不是“免死”的挡箭牌。很显然,尽管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由14周岁降至12周岁。对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面对日益频发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案件,刑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与普通民众对公平正义的感知和心理预期,还有很大的差距。
社会舆论对案件的高度关注,总有人担忧舆论会绑架、干扰司法机关办案。这种观点显然是个误区,可以说至今还没有发现有哪一起案件,是司法机关受舆论影响而作出的判决。要说舆论对司法有影响,绝不是什么绑架、干扰,而是推动了司法进步,促进了司法公正。在这个问题上,这次最高检核准,对甘肃定西通渭县残忍杀害邻居8岁女童的13岁男孩追诉刑事责任,便是最有力的证明。据澎湃新闻报道,2024年2月4日,此案由甘肃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向通渭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3月20日,提级改由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正当全社会舆论高度关注邯郸三名初一学生最终将会受到何种处罚的时候,最高检不仅核准了追诉刑责,而且案件还提级改由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不管判决结果如何,至少说明对未成年人犯罪追诉刑责,已经开始从纸面立法,走向靴子落地。虽然目前对未成年犯罪追诉刑责,还不能突破刑法第四十九条判处死刑的底线,但我们已经看到法律正在顺应民意,最大限度的努力体现公平正义。
杀人偿命,站在被害者家人的立场上,无疑是最公平正义的。但很多时候,司法体现的公平正义,往往与普通民众心中的公平正义、特别是被害者家人心中希望得到的公平正义不一样。未成年人犯罪,为什么目前难以适用死刑,这既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也涉及到道德伦理,生命人权等方方面面的社会问题。法不应该向不法让步,这是全社会的一个基本共识,但普遍真理有时不一定能解决所有的具体问题。在死刑、特别是未成年人死刑这个事件上,还有许多无法破解的难题。
法律的社会功能不仅是维护公平正义,同时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维护秩序的工具。面对甘肃定西未成年人杀害女童案和邯郸杀害同学案,虽然舆论一片喊杀声,但法律并未因此而改变立场。那么,“未成年”杀人犯该不该判死刑呢?我以为,根据现行法律,应该顶格判处无期徒刑,并不得减刑。有了这样的判例,就能挽救一大批恶少弃恶从善。
法律必须给人民群众带来公平正义,当法律无法给人民群众带来公平正义的时候,无疑会动摇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仰,引发以暴制暴的复仇冲动。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如今,全社会都在等待着甘肃省定西市和河北省邯郸市两个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也许这个结果不是死刑,但我希望刑罚能够满足人民群众的心理期待,刑罚一定要有足够的震慑力度,让那些“邪恶少年”警醒,让那些失职父母胆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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