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杜绝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2月9日以来,娄底全市公安交警部门科学安排,周密部署,在辖区组织开展夜查行动,严查涉酒醉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行动中,娄底公安交警根据道路交通特点,针对酒、醉驾易发、高发时间节点、地点,提前分析研判,结合辖区道路情况,城区、农村道路同步设卡,严密防控,形成区域震慑效应。各执勤点采取定点检查和流动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查处酒后驾驶及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3天来,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共查获饮酒驾驶数十起,有力守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
12月10日晚,娄底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在城区开展夜查行动。阳某某驾驶小车临近执勤点时突然停车,下车准备和副驾驶的乘客交换座位,这一举动被执勤民警尽收眼底。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制止阳某某,并带其进行酒精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结果为31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驶的标准。据阳某某陈述:当晚在外面喝了一点酒准备回家,想着喝得不多便抱有侥幸心理开车回家,结果途中被交警查获。最终民警对驾驶人阳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
12月12日晚上9时许,涟源公安交警在建中村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在对一面包车驾驶员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其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核查,该男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据了解,其当日晚间与朋友聚餐时饮酒,聚餐后自认为酒量不错,就抱着侥幸心理驾车送朋友回家。民警对其进行严厉批评与教育,依法对其违法行为处罚款3000元,其因无证驾驶还将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通讯员 段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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