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3月3日消息(记者 张宏波)近日,乐东一男子因车辆未悬挂号牌、酒后驾车、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乐东交警处以驾驶证记30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4100元的处罚。
日前,乐东交警依托“路长制”勤务机制,在海榆西线公里处开展夜查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时,一男子驾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向执勤卡点驶来,执勤路管员立即将该车拦停检查。
当路管员靠近该车驾驶人潘某龙时,发现潘某龙身上散发着酒气,随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经呼气测试,潘某龙血液内酒精含量为4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对驾驶人潘某龙的身份信息和车辆信息进行核查时,发现潘某龙持有C1型驾驶证,不具备驾驶摩托车的资格,属驾与准驾车型不符车。
乐东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潘某龙车辆未悬挂号牌、酒后驾车、驾与准驾车型不符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驾驶证记30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4100元的处罚,并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和相关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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