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上午11时25分,武汉经开区交通大队纱帽中队副中队长李鹏飞带领辅警陈奥光、任立喜、梁衡、杜东平等人巡逻至纱帽街通江一路,发现路边停放的一辆重型厢式货车的放大字样为鄂AJC0××,而货车的车牌号为鄂AJ00××,明显不一致。
于是,李鹏飞上前对车牌号进行认真、细致地检查,结果发现该货车前后车牌号中“0”的右边部分是用黑胶布贴上去的,实际为C,涉嫌变造车牌号的违法行为,联系车主前来配合调查处理。
不一会儿,驾驶员李某驾驶一辆加装遮雨棚的电动自行车赶到现场,面对民警的询问,李某当即承认用黑胶粘贴的方式变造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
不仅如此,民警还发现李某骑行的电动自行车不仅私自加装遮雨棚,而且电动自行车的号牌也与实际车辆不符。经查,李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号牌为其他电动自行车的号牌,也属于“套牌”。
交警提醒: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使用其他号牌等行为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妨碍道路交通管理,企图逃避安全监管,存在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对于此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坚决依法查处。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广大驾驶员应严格遵守法律,不要心存侥幸,否则将付出违法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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