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庆河人民法庭与红庆河司法所发挥联动机制优势,成功化解一起承揽合同纠纷,及时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此前,原告訾某与被告张某双方口头达成盖房协议,约定由被告张某承揽房屋的修建,包括购买墙砖等内容。由于砖块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在房屋建成遇水后,砖块膨胀变形、爆裂,房屋质量与安全堪忧,导致原告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事发后,原、被告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但被告张某却拒绝履行赔偿义务。原告訾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张某赔偿其房屋损失41000元。
为妥善化解纠纷,红庆河人民法庭在收到案件后当即联合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通过实地查看房屋状况与砖块质量,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寻求化解矛盾纠纷的最优解。
调解过程中,红庆河人民法庭法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秉持公平公正原则,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人情事理等多方面入手,耐心细致地对各方当事人进行疏导劝解。经过反复沟通协调,各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在红庆河司法所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由砖厂赔付原告35000元,被告负责对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修缮。至此,这起因砖块质量引发的承揽合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红庆河人民法庭与红庆河司法所深化协作、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此次诉前调解,不仅高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通过多方联动机制将矛盾化解在诉讼前端,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切实减轻群众诉累,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筑牢法治防线。(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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