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北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惠博大道路段发生一起车牌号为粤L90***的小型轿车
接警后,执勤民警即刻赶往现场处置。到场后经勘查,未发现车辆驾驶人。约7时许,一名自称是车辆驾驶人的女性贺某到场,但经调查后,最终贺某承认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驾驶人是其丈夫黄某。根据贺某提供的住址,民警立即前往其住址进行搜查,但未发现黄某。
随后,惠州交警立即组织警力展开布控抓捕。经分析研判,最终于当日10时许在新旺横街一理发室将涉案人员黄某抓捕归案。民警立即对黄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5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目前,该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2023年12月28日起实施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对于醉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从重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案例一:【一男子醉驾肇事还找人“顶包” 受从重处罚】2024年7月,贵州兴义市人民法院对一件“醉驾”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当庭以危险驾驶罪,因“找人顶包”从重判处被告人贾某某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案例二:2024年3月,北京市丰台区一男子熊某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四车受损、二人受伤。为逃避责任,谎称是其妻子驾车,后被交警识破。2024年7月法院判决,熊某被从重处罚,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熊某拘役三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案例三:【男子酒驾发生事故让妻子顶包,双双被拘】极目新闻2024年7月6日报道,近日,湖北省浠水县一男子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竟让妻子前来“顶包”,企图蒙混过关,不料聪明反被聪明误,结果夫妻双方被行政拘留。
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安全风险突出,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自觉抵制、主动劝阻,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守法文明出行。
同时也提醒大家,不要试图通过找家人或者朋友顶包来逃避罪责,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亲朋好友之间相互扶持帮助要严守法律底线,只要触犯法律,无论是找人顶包还是帮人顶包,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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