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董志民虐待、非法拘禁案和时立忠、谭爱庆等人拐卖妇女案一审宣判。法院判决被告人董志民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判决被告人时立忠、桑合妞等人犯拐卖妇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十年等刑期,并处罚金。
八个孩子的人生被毁,八个家庭也为此家破人亡,这也许也能成为当代好多年轻人不生孩子的隐形理由。一不小心照顾不到就会被拐被卖。这个案子确实荒唐。村里没人知道?村长不知道?有良知吗?
这说明良知滑坡到何种地步,金钱至上,自私伟大。该整理一下身心,我们人生意义只是“钱”,不要脸也不脸红?这个村的人,全村人都应该脸红、羞愧、无地自容。这个村支书和镇领导应该主动辞职,应该主动感到没脸见人。别再说一堆道理,把“道理”都污秽了。麻木不仁的人们啊!怎么这么不懂对人起码的尊重,怎么不懂法规,怎么这么缺少良知?
相信法律的公平公正。但小孩的童年不再完整,工作又得受犯罪父亲的影响,无辜的小生命承受了一切。那个年代有许多这种情况,也可以是拐卖,也可以说是介绍,大部分妇女都留了下来,生儿育女,安居乐业。现在差不多也都和娘家联系上了,互相有往来。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此乃做人的良知,道德的底线。好好的一个女孩,被这样转手卖了好几次,还生了一堆娃娃……这女孩失踪的那么多年里,她的父母得多心碎……现在得知她的状况这么差,又得多心痛。希望这相关人等,包括知情不报的那班人,都得到狠狠的惩罚!不要总让正义迟到,要争取一切力量和机会把罪恶的萌芽抹杀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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