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国家卫健委:四方面举措推进慢性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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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病毒”究竟有多可怕?

浏览: 1365 次 来源:网友供稿

  国家卫生部拟出台政策,从常规体检表(含入学、入托、就业、健康证申领等)的待选目录中,全部取消乙肝检测项目。有人可能会说,非乙肝患者有不被乙肝患者传染的权利啊,这话没错,但目前没有任何科学证据可以证明,在常规体检中检测出的“乙肝”,会通过共同的工作学习传播。其实人们用夸大的危害来否定乙肝携带者的权利,是极其霸道的行为。那我们究竟应该如何看待乙肝患者,乙肝病毒又为何让人如此“谈虎色变”?

  即便入学、招工等关口的体检项目取消了,“乙肝”病情仍可通过其他途或病发而暴露,学校或用人单位作出排斥性选择怎么办?因此,在笔者看来,破解“乙肝”迷局,关键还是一个“反歧视”的问题,而不应急着在倒脏水的时候把孩子一起倒掉。

  反歧视就是要在人格上实现平等,让公民权利得到根本的尊重和确认。此次卫生部的及时回应或可理解为他们对反“乙肝歧视”社会阻力的深刻认知,但我们仍期待多方联动的反乙肝歧视行动,能让社会歧视终有一天随专家建议的乙肝检测一起删除,将所有不堪的过去永久封存于历史的记忆。

  造成这样的尴尬,卫生部门首先应该检讨自己有关知识普及宣传的不力。据推算,全国约有1.2亿人是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然而,公众中乙肝知识却相当匮乏。卫生部曾颁布《预防控制乙肝宣传教育知识要点》,但显然知之者甚少。 因此,弥补过去工作的不力,象普及爱滋病知识那样大力普及乙肝知识,为这个政策的顺利出台和实施创造一切条件。

  有必要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让更多的公众从对乙肝的妖魔化氛围中脱敏。并以免费的强制免疫等措施,使越来越多的人远离感染乙肝的恐惧。公众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更多地建立在对乙肝疾病缺乏了解的基础之上。让公众成为明白真相的公众,才有可能使他们成为消除乙肝歧视的真正支持者。

  “乙肝”者在医学上是患者或者病毒携带者,一旦进入社会,他们就是社会成员、是劳动者。因此,保障人的权利,保障劳动者的权利,从整体上改变劳方弱势的局面,则不论是“乙肝”者还是其他劳动者,他们都能获得应有的体面与尊严。

  如果,在他人遭受歧视时,我们选择了哗然以从或是默许,或许这一次我们可以逃离伤害;但是,歧视从此可以渐渐嚣张到以任何名义进行。或许,有朝一日,当歧视不幸地落在我们自己身上时,他们也会选择哗然以从或是默许——当一个社会的公平正义,被公然地喧哗着蔑视,谁会有力量来救赎下一个可能被伤害、被歧视的自己?

  其实最可怕的不是乙肝病毒,最为可怕的正是众人那种“庸常的恶”,一般的社会文化心理对“另类”的排挤,每个人的理性最终导致整个社会的非理性。消除文化心理疾痼,需要每个人多做换位思维,就会知道,把“乙肝病人”当成跟自己一样的“人”是多么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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