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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干部应常怀“三心”

浏览: 1365 次 来源:网友供稿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基层干部是服务群众的“排头兵”,要常怀对党的忠诚心、对组织的感恩心、对权力的敬畏心,把时间和精力放在服务群众上。

  永葆忠诚之心。忠诚,是新时代基层干部的第一要素,它不仅体现在对党忠诚,更体现在对人民事业的无限热爱与奉献上。基层干部承载着政策落地的重任,连接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桥梁。在面对繁重复杂的工作任务、群众的埋怨不理解、理想与现实的落差时,要时刻牢记初心使命,将人民置于心中的最高位置,坚决克服“不干事就不会出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不作为”思想,自觉将广大群众的身边事作为心头事。始终保持着对工作的高度热情,知重负重,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学习怎样和群众打交道,怎样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怎样用群众方法推动群众工作,真正让“在路上”成为常态。

  常怀感恩之心。翻阅历史,知恩感恩贯穿了中华民族的发展历程,是口口相传的训言,也是为人处世的道德基准。基层作为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不仅是吃苦耐劳的“练兵场”,更是锤炼意志的“磨刀石”。任何党员干部的成长进步,都离不开组织培养,离不开组织的帮助与支持。基层干部要把知恩之情化为报恩之行,把心思用在工作上,把精力集中到事业上,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人民群众当“家人”,把群众问题当“家事”,把群众工作当“家业”。

  保持敬畏之心。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基层干部要自觉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习惯在“阳光下”用权,始终铭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牢记责任担当,不迷失自我、不丧失底线、不存侥幸之心、不随波逐流,慎独慎微。时时反躬自省,处处谨言,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保持头脑清醒,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明确行为边界,自觉将党纪国法作为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准,坚决与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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