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大多数的评注者自居古典文本客观中立的诠释者。评注和诠释这两种活动,在古典学术的各个领域里随处可见、密不可分。除了上篇论及的“评注本”,古典学术的其它重要产物如论文和专着,凡是运用古典文本的文史哲各个方面的研究,都或多或少进行着对整个文本,或者更常见的是对文本片段(即所谓的“材料”“证据”“史料”)的评注和诠释。古典学术内部甚至还存在这样的争论:究竟哪一种方式更中立、更客观地诠释文本,是按照文本的顺序,一行行逐字逐句进行评注,不遗漏任何细节的“逐行评注本”(line-by-line commentary,古代的scholia或hypomnemata),还是紧随文本的思路,凸显其主导脉络、主题和思想的“同步评注”(running commentary)或“义疏”,抑或是打乱文本自身顺序,根据诠释者的论证需要从文本当中撷取片段充当论据的“专论”(monograph,古代的sungrammata)?
无论片段性的还是整体性的评注和诠释,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即通达文本作者的“本己意图”,阐明文本的“本义”。正如十九世纪以降的实证主义历史学奉“如其所是”(wie es eigentlich gewesen,或译“如实直书”)为理想,一直受此影响却不明言的古典语文学的宗旨也可以说是“如其所思”(可否仿照兰克,反向译作wie er eigentlich gedacht?),也就是要回到作者所思所想的“本己意图”,还原文本的“本义”。文本的“本义”好比过往的“事实”,被赋予一种客观性。正如后者要用“实证主义”的历史研究来“如其所是”地再现,前者也要用“实证主义”语文学研究“如其所思”地再现。可以说,“本义”是文本的“事实”,“事实”是过往的“本义”。
那么,所谓“本义”,即彼时彼地文本生成的时空内的意义,能直接等同于且确立为此时此地文本被接受的时空内的意义吗?让我们以地位最高的古典文本荷马史诗为例。试问,纵观荷马史诗三千年的评注和诠释历史,我们更接近荷马的“本己意图”,通达史诗的“本义”了吗?我们又怎能像史诗的原初受众,还有古典时期的希腊人那样接近荷马的“本己意图”呢?!再说,希腊化时期的古代学者一定比古典时期的诗人和思想家更接近荷马的“本己意图”吗?!可是,当代的古典学者却一个接一个向我们担保,他们比所有古人、比任何今人都更接近这个“本己意图”,并且他们当中的“最优秀者”——往往就是最能体现时代精神者——比他的同侪更为接近。然而不久,他们所诠释出来的“本己意图”,又会被下一代的古典学者推翻,尽管下一代和这一代的学者都将对此会心一笑,心照不宣地称此为“学术进步”。
在“学术进步”的幻景下,“本己意图”成为古典学术的一种托辞,旨在确证它自己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延续它的存在。古典学者对荷马的“本己意图”的追索,迷惑性地把衡量的标准放到了文本当中,仿佛文本的些微改变,一字一句的变动和诠释上的精巧差异,足以影响荷马的“本己意图”。事实上,三千年来发生根本改变的不是文本,而是文本的受众——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个体。因此,是受众而非文本必须得到衡量,衡量他们有没有以及多大程度上感受到荷马史诗的“典范性”,将之化入自己的解读与诠释,变化自己的思想和精神。相对于作者的“本己意图”,这一新标准可概括为读者的“接受意图”:他是否意欲与荷马史诗站到同一个思想层次和精神境界,而不是甘居史诗传承的最末端?
说到底,荷马的“本己意图”只有他自己知晓。我们从荷马史诗当中读出来的总是我们自己。但这不意味着毫无顾忌的随意性,似乎任何人读出来的自己都有其合理性(尽管后现代主义者想要如此说服我们)。真正的衡量标准是:我们能否在阅读的过程中与史诗对话而不断地提升,提升到与史诗同一个精神层次上读出我们自己?一旦我们真正展开与史诗的对话,我们甚至可以改变荷马的“本己意图”(倘若它能够为我们所知)。因为真正的对话,是把对话的双方带入同一种思想的激荡里,随着对话的深入,思想的激荡愈发强烈,双方的“本己意图”也被改变,进入思想本身的运行轨道,对话也不再执着于任何一方的“本己意图”。只要真正的对话曾经发生,我们对此就有过切身体验。
真正的对话让我们领悟,还原古典文本之“本义”的过程是衍生性的、学究性的,转化出“新义”的过程才是根本性的、创造性的。后一种态度用汉语来说就是“六经注我”。“六经”何以“注我”?因为“六经”所注之“我”绝非与之毫无干系的异质者。设若如此,此“我”必无须“六经”之注,“六经”亦无从注之。“六经”所注之“我”,必然已经与之处于一种本质性的关联当中,甚至可以说,经由此种关联,“我”才成其为“我”;只不过,此“我”俱足自立,不愿泯灭于“我注六经”的自我消解过程。与“六经”处于本质性的关联之“我”,恰恰由“六经”所养成,走向“六经”同一个精神层次,故不惮于断章取义地用“六经注我”,因为这些“断章”,即便用“我注六经”的方式恢复它们在原文里的“本义”,亦不过是“六经”作者之“义”,与“我”之成其为“我”了无干涉;惟当它们为“我”所用,被“我”赋予全新的涵义,即便与“本义”相违,只要都面向所思之物本身,都是生发自所思之物的意义,都是关于所思之物的对话,“我”所赋予的“新义”便能与“本义”一同进入思想本身的轨道。
所以,让我们忠于荷马所思之物本身,胜过无休无止地追索史诗的“本义”;让我们与其面向他人、高喊发现了荷马的“本己意图”,不如面向自我、沉吟反思自己的“接受意图”。相比于客观中立地还原荷马的“本己意图”,更重要的是,荷马史诗如何改变我的“接受意图”,从而改变我之为我。前者——无论还原哪位古典作者的“本己意图”——都千篇一律地让我成为惟现代学术信条独尊的学者,后者却根据不同的古典作品,调谐我的“接受意图”,改变着我,丰富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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