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土地是珍稀的土壤资源,有着“耕地中的大熊猫”之称。位于东北平原黑土核心地区的吉林省,凭借地处世界三大黄金玉米带核心区的优势,不仅成为我国粮食主产区之一,更是全国重点商品粮基地。
如何运用司法力量,守护好“耕地中的大熊猫”,是吉林司法机关面临的时代课题。近日,记者深入吉林检察机关,探寻其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以法治护航黑土地保护利用的生动实践。
“好好的农田被圈占,我作为巡田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把这事弄个水落石出!”今年6月,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吕芃在巡田时发现,一处标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农田被铁皮围住,里面有钢结构厂房、铁皮房屋等建筑物,场地硬化严重。
经调查,涉案公司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通过硬化耕地私自搭建厂房等建筑物,违反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朝阳区检察院第一时间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随后,办案检察官进行现场踏查,确保违规建筑物拆除完毕,同时要求恢复耕种条件。
这是吉林省实施检察长巡田探索黑土地保护工作新机制的一个缩影,也是司法守护“耕地中的大熊猫”的一项有力举措。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任刚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近年来,吉林省检察机关结合实际制定了《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吉林省检察机关关于开展“检察长巡田”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着力守护耕地和粮食安全,促进黑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助力全省黑土地保护工作开展。
坚守黑土地保护红线月,四平市梨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翟凤辉带领检察干警开展巡田,当众人来到小宽镇长兴村五社时,触目惊心的一幕映入眼帘——这里有一处深度近1米的坑,而这个坑的面积有数千平方米,旁边还有一个巨大的土堆……
自2020年以来,四平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常态化、全覆盖的检察长巡田工作,组建由两级院6名检察长、12名副检察长组成的黑土地保护专题调研组,结合案件办理、专项行动、日常监督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对盗挖黑土、剥离后表土利用等方面情况展开集中调研,向行政执法部门有针对性地提出监督意见,推动黑土地保护工作中的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我们常态化开展黑土地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积极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切实将黑土地保护要求落到实处,坚决维护生态底线、守住耕地红线。”吉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刘宏宇说,全省检察机关结合各地实际,同步组织开展系列专项监督活动,如吉林省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集中开展了外来入侵物种豚草整治专项攻坚行动,发出检察建议、风险提示函26份,治理受到豚草侵袭的黑土地7.9万亩。
前不久,辽源市东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史兴海在巡田工作中,发现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已作出刑事判决的案件,违法行为人非法占用37亩耕地,且长达10余年未得到有效恢复。
“我们重点突出恢复性司法,助力黑土地区域生态修复,并将这种理念贯穿黑土地保护检察监督办案始终。”刘宏宇说,全省检察机关在办案中积极运用诉前磋商、检政会议、公开听证、风险提示、检察建议等多种形式,积极督促各方通过消除污染、拆除违法建筑物、科学回填、替代性修复等方式恢复受到侵占和破坏的黑土地。
眼前一大片农田,都被种上了苗木!这是通化市柳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吕全红在一次巡田工作中的发现。
“我们依托与省政府、省法院建立的‘府院联动’机制,协调省政府,建立‘总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全面推动省、市、县三级落实‘田长+检察长’机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检察长巡田277次。”刘宏宇说,全省检察机关通过检察长巡访、实地办案、召开现场协调会等方式定期巡查辖区典型黑土区耕地,发现并推动解决黑土地保护工作存在的“硬骨头”问题。
2021年,蛟河市的王某某夫妇为牟取利益,非法开采泥炭土4.8万余立方米,价值290余万元。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同年10月,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我们在检察长巡田中发现,一些乡镇和村屯并没有对泥炭土资源进行重点保护和监管,部分违法行为人连续多年盗采出售泥炭土。”时任蛟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毛海涛说,为此,蛟河市检察院牵头联合法院、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等7部门印发《加强对黑土地保护及非法开采泥炭矿涉案泥炭土回填工作联席会议纪要》,明确各部门在执法司法工作中对盗采泥炭土行为的监管职责和处理方式。
2022年5月,吉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金杰在巡田时发现,王某某夫妇被判处刑罚后并未缴纳罚金,盗挖的泥炭土也未及时回填修复。同年9月,经吉林市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院依法判处二人修复受损土壤、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等费用,如不按规定期限及标准履行修复义务,需支付生态修复费用45万余元。
为建立完备的泥炭土监管体系,吉林市检察机关通过遥感技术锁定了130余个泥炭土点位,并对重点地块7个乡镇5个街道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设置了100余名基层工作者为网格员,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黑土地合力。吉林市检察院还与行政主管部门、省黑土地保护协会、东北师范大学泥炭土研究所专家学者反复磋商,共同研究制定利于生态修复的泥炭土回填方案。
吉林省检察院结合检察办案实践,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建议,推动《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修订完善,多条立法建议被采纳。组建黑土地保护、外来物种治理等5个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业化办案团队,积极聘请黑土地保护领域专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检察听证员参与案件办理。推动大数据赋能黑土地保护,研发大数据监督模型6个,形成“大要案办理+理论研究+社会治理+立法完善”的一体化、一条龙专业化法律监督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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