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抹平一切,其实也并不完全抹平。一切都在发生、发展和消亡之中,这是抹平。但有的消亡到无影无踪,有的并非无影无踪,这就是没有抹平。某人或某物的具身都会消亡,这是抹平;但在他人那里,某人与某物的具身消亡只是行为的消失,而其影响还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存在。
时间对人或事的“本身”可以说是非常公平的。大部分的人,生命在平均寿命上下波动;大部分的事,比人的生命要短得多。但从影响来说,时间就很不平了。有的人和事影响跨越千年。古圣先贤能影响后人的行为,甚至可以塑造民族性格。
影响有几种方式,一种是实存,一种是记忆。都江堰、长城、赵州桥等等,是过去的实存,有些历史的实存仍然发挥功能,有的功能丧失。大部分文物都不是功能性的实存,而是证明性的实存。一份诏令并不在现实中产生效力,也不需要跪听,它只是证明历史上确有某个诏令发出。
记忆与遗忘,是过去之于现在的两种“精神性结果”。历史遗物以实存的方式存在,这可以说是记忆的一种特殊方式。大部分记忆是以“精神”形式存在的,它通过书籍、通过讲述等方式,在后代人中传播。那些没有实存,也没有记录的,被彻底遗忘。也有许多被记录的,当它没有被阅读和讲述时,也只是处在“可记起”的阶段,何时被阅读和讲述,记忆才被激活。
遗忘是记忆的反面,也是记忆的条件。遗忘作为记忆的反面容易理解,但如果没有遗忘,便也不可能记忆,这一点往往容易忽视。现实发生着的总和才是完全和真切的,事物一旦进入历史,就必须有些被遗忘,有些彻底成为过去,才使得有一部分变成记忆,有一部分仍然能产生影响。记忆和遗忘就是变化,是历史和现实的联系形式。记忆和遗忘这两面,如同“负阴抱阳”。
人们一般把记忆作褒义性理解,把遗忘作贬义性理解。博闻强记,总被认为是好的;而“忘记过去意味着背叛”。记忆超群不是病,而健忘则是病。但凡事有度。记忆与遗忘应该说是一种时间淘汰机制。它是现实展开的条件,只有把现实中的一些事物淘汰出局,新的现实才能生成。记住该记住的,忘掉该忘掉的,这是正理,但什么是该记住的,什么是该忘掉的,选择又往往基于“有利”原则,因此,记忆与遗忘有时也是一种现实的斗争或者协商。
记忆不仅随着时间累积而增加,而且随着现实发展而丰富。时间总是把新发生的现实转变为历史,转变为记忆的材料,记忆越来越多,这是显而易见的。但另一方面,记忆作为一种精神需求,也会随着社会发展而繁荣。举例来说,社会发展使更多人能写字,从而产生更多的文本;衣食充足后,人们在精神上更加细腻和敏感,从而就需要更精确地发现自身的历史;科技发展也为人们“还原历史”提供了条件,比如考古学有更多技术手段。
记忆与遗忘本来是一个自然过程,因为教育、学术、科技、发展的加入,它又变成了社会文化事件。作为自然过程,记忆和遗忘是一种基于自然选择的现实淘汰机制,而作为社会文化事件,记忆和遗忘就变成了一种目标性的追求,它有时表现为“了解一切”(也就是“记起一切”)的野心;有时表现为记忆和遗忘中选择性的加强或削弱。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