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3年10月11日消息,甘肃万昌中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行为,被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根据公告内容,当事人自2020年10月16日登记注册成立后,在经营过程中未参加2021年度年报。2023年6月12日,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国家税务总局嘉峪关税务局查询税务登记信息,国家税务总局嘉峪关税务局向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该纳税人状态为“未进行税务信息确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2023年5月31日,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注册地进行了实地核查,经核查,该公司已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注册地址经营,注册地联系不上该公司。
甘肃万昌中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构成了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建议吊销甘肃万昌中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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