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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又有6人被终生禁驾都是因为这件事

浏览: 1365 次 来源:网友供稿

  近日,聊城交警向社会公开发布一批终生禁驾名单,6人“榜上有名”。其中5人因交通肇事逃逸被追究刑事责任。

  1、2021年08月04日11时50分许,齐*谦驾驶无牌三轮汽车沿沙镇镇大张村——李子洲南北乡村道路由南向北行驶,行驶至沙镇向阳村北肇事地点时,与行人王*芹碰撞,致王*芹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齐*谦驾车逃逸。

  经东昌府交警大队认定,齐*谦在此次道路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2022年2月10日被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22年03月29日,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对齐*谦作出终生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2、2021年07月26日20时15分许,宋*宾驾驶三轮电动车,沿刘神伯西——西环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刘神伯东村扬水站东时与行人张*焕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张*焕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宋*宾驾车逃逸。经认定,宋*宾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2022年06月18日,宋*宾被冠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22年08月12日,聊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宋*宾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此警醒广大驾驶人,要提升文明交通意识,不要心存侥幸、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甚至触犯刑法。希望每一位驾驶人、骑行者、行人都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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