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王先生正在家中囤了18258条喷鼻烟,价值128万余元。成果被人举报,烟草局以王先生涉嫌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为由,将其喷鼻烟全数充公。王先生认为本人只是储藏,没有运输,不服烟草局的惩罚,一纸诉状将烟草局告状至法院。
王先生取老婆吴密斯二人配合运营一家副食批发部,登记正在老婆吴密斯名下,并且还打点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批发部的生意次要由王先生打理,烟草生意相当不错。俄然一天,烟草局结合公安人员一路来到王先生的家中,称有人举报王先生违法运营卷烟。王先生死力辩白,但何如家中存放的喷鼻烟数量太多,脚够显眼,法律人员很快就正在其家中发觉了这批喷鼻烟。通过现场查抄,这批喷鼻烟合计有63个品牌,18258条。法律人员核实了这批喷鼻烟的激光喷码,显示都不是王先生所正在的市内卷烟。于是便对该批喷鼻烟进行登记保留。经判定,该批卷烟均系线元。期间,烟草局认为王先生及老婆吴密斯涉嫌刑事犯罪,便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但公安机关认为二人不合适刑事立案前提,便将案件再次退回烟草局。
后烟草继续展开查询拜访,最初认定王先生涉嫌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遂按照《烟草专卖实施条例》52条“不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跨越5万元或者运输卷烟数量跨越100件(每1万支为1件);”之划定,将涉案的18258条烟草全数充公。1、王先生认为,烟草局的惩罚不准确。其认为:第一,烟草局惩罚的相对人错误。副食便当店系本人取老婆吴密斯配合运营,涉案喷鼻烟系二人配合财富,故烟草局惩罚的对象该当是本人取老婆两人,而非本人一人。第二,本人只是存储,没有运输。即便存正在运输行为,那么烟草局也没有证据证明每次或某次运输的卷烟价值跨越5万元或者运输的数量跨越100件,无法解除涉案卷烟是通过多次合法合规地被照顾至当地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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