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民政厅印发《广西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区通办”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自10月31日起,男女双方任意一方户籍在广西的内地居民办理结(离)婚登记,可以在其户籍所在地办理结(离)婚登记,也可以在其广西区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
我市从2021年10月18日开始实施了婚姻登记“全市通办”,男女双方只要一方户籍是柳州市的,即可在全市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实施“全区通办”后,我市的婚姻登记“全市通办”依然执行。
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主任许静介绍,需要注意的是:双方户籍都不是柳州市的区内内地居民要在柳州市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的,同时还必须持有在柳州市各县(区)办理的有效居住证,并在居住证发放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证。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以及涉港澳台、华侨以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业务仍按原方式办理,暂不实行“全区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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